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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汉中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1-2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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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

关于印发《汉中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住建发〔202488

各县区(市级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各县区管理部,各县区金融监管支局:

现将《汉中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716


汉中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

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我省和我市关于推动设备更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陕政发〔20243号)、《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措施的通知》(汉政发〔202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统筹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470号)要求,扎实有序统筹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围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中心城区和各县城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底,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确保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各类设施设备长期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实现能效达到节能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建筑相关设备更新

1.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对投入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进行全面摸底,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同步建立数据台账,制定更新、改造或大修计划。加强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进一步推进居民意见统一,分类别、分阶段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有序更新。到2024年底,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摸底调查,全面推进更新;到2027年,结合居民意愿,对全市住宅老旧电梯宜改则改,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统筹兼顾、规范安全,属地管理、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征求意见、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理、统一验收、统一后续接收管理的要求,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进一步突出街道、社区在前期协调的主导作用,综合考虑适应老龄化需要和居民意愿,以及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依法依规制定改造方案,合理安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管,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2024年底前,全市加装既有住宅电梯12部;到2027年,结合居民意愿,对全市老旧住宅电梯应加尽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按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等标准与规范,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能耗高等问题的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包括成套设备、水箱、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自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等,坚持政府引导,强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增加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系统可靠性,为城市居民提供更优质、稳定的用水体验。到2027年,完成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改造项目不少于12个。(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等标准与规范,在严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基础上,对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在建工地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使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督促鼓励施工企业更新淘汰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并租赁技术先进和安全性能好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引导施工企业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切实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机械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到2027年,逐步更新淘汰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老旧、高污染、高耗能等不达标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筑节能改造。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标准与规范,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小区公共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摸排既有建筑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施设备情况,核准更新资金需求,统筹推动更新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优先选用符合相关性能要求的绿色建材,提升建筑能效水平。2024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0%;到2027年,推动技术落后、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形式,鼓励企业提供家装改造实惠产品和服务,通过发行消费券等方式,引导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适老化改造。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切实提升居住品质,让居民更有获得感。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7.污水、雨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和《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014)等标准与规范,一方面,结合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2024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9%;到2027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另一方面,结合老旧管网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易涝积水点治理等工作,全面开展超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雨水泵站、闸门、管道等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加快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进度。2024年底,中心城区完成506处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到2025年,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供热、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按照《热水热力网热力站设备技术条件》(GB/T 38536)、《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城镇供热用换热机组》(GB/T 28185)等标准与规范,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根据供热计量有关要求,更新加装计量装置等设备。按照《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等规范与要求,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设施设备,包括水泵、电气设备、加药设备、检测及自控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2024年底,全市漏损率力争降至9.2%;到2027年,全市漏损率降至8.5%。(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等标准与规范,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备和现存流通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分类建立设备更新台账清单。对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包括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LPG泵、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消防及自控设备、不符合现行《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要求的钢瓶等,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更新改造。稳步推进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提高自动化监测水平,强化从业人员、充装、配送、使用终端等多维联动管理。鼓励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场站设备设施智能化提升建设,提高液化石油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中心城区要深入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扎实推进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配套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及早发现和管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可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力争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中心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9%;到2027年,中心城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基本覆盖主要业务领域,安全运行监测能力明显提升。(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及《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标准》(CJJ/T 1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等标准与规范,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选、破碎、再生产品生产)设备、可回收物分拣(分选、压缩、打包)设备等。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到2027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65%以上、无害化处置能力实现100%,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市、县(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引导业主参与,积极推进建筑设备更新;发改部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衔接,因地制宜推进。要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制订的关于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鼓励各县(区)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评估,支持按规定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要结合当地实际和本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和更新改造任务清单,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好项目谋划和申报,确保国家、省级和市级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拓宽融资渠道。要加强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积极开展低碳节能新设备、新工艺科技攻关。要加强综合资金保障,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好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贴息支持。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及省级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申请专项债券与超长期国债支持。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地拓宽融资渠道。探索通过区域统筹、以奖代补、资产注入等方式做实项目现金流,为项目市场化融资打好基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汉中市分行、汉中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项目清单,加快项目推进。要结合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和现状存在问题,分析研判需要重点消除的安全隐患,根据轻重缓急分步推进设备更新。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的底数,按照必须改、计划改、鼓励改三个层次,形成2024—2027年的改造项目任务库(附件1)。分门别类地总结归纳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更新等具体情况,并根据摸排情况的实施进度及成熟程度申报一批、跟踪一批、储备一批,确保2024—2027年设施设备投资规模稳步增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及时报送信息,持续跟踪评估。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信息统计报送,确定一名联系人(附件2),于726日前将“改造项目任务库”和“联络表”报送至市住建局和市城管局,并定期分别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市级主管部门对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梳理汇总后,分别上报省级相应主管部门,并报备市住建局。要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政策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联系人:

市住建局:胡源邈,电话:2626539,邮箱:524217349@qq.com

市城管局:周天成,电话:2252829,邮箱:2091548368@qq.com

附件:1.汉中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20242027改造项目任务库

2.汉中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联络表


附件1

汉中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20242027年改造项目任务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县(区)

项目类别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拟更新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2024

2025

2026

2027

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

例:XX公司

例:XX县(区)**小区老旧电梯更新

例:电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例:XX县(区)**小区加装电梯

例:电梯

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

例:XX县(区)**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

例: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

建筑施工设备更新

例:XX县(区)**公司建筑施工设备更新

例:升降机

建筑节能改造

例:XX县(区)**建筑(名称)节能改造

例:外墙(屋顶)保温

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例:XX县(区)**公司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例:鼓风机

雨水排放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例:XX县(区)雨水泵站更新改造

例:雨水泵站

供热设施设备更新

例:XX县(区)**公司供热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例:换热器

县(区)

项目类别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拟更新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2024

2025

2026

2027

供水设施设备更新

例:XX县(区)**公司供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例:水泵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

例:XX县(区)**液化气充装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例:储罐

天然气场站更新

例:XX县(区)**天然气场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例:LNG/LPG储罐

管道和燃气用户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例:XX县(区)**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

例:燃气市政管道

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

例:XX县(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设备设施

例:地下燃气管网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

环卫设施设备更新

例:XX县(区)城区环卫车辆购置项目

例:环卫车辆


附件2

汉中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联络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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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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