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做好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相关工作,汉台区发改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国网供电汉台分公司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检查充电费用是否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二是检查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是否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工作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三是检查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电网直供电,是否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住宅小区10个,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单位5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时间节点改造“电网直供电”;线下明码标价、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完成充电后线上向用户进行推送收费信息。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