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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等三部门明确公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
2021-07-09 11:56
来源: 市发改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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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文,对高等学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5000/-学年,理工类6000/-学年,医学类6500/-学年,艺术理论类11000/-学年,实践类14000/-学年。其中:哲学专业、历史专业、考古专业4250/-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专业、化学专业5250/-学年.

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的艺术理论类15000/-学年,实践类18000/-学年。

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一般专业类6500/-学年,艺术类10000/-学年。

优化学费结构:取消现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专业上浮10%、热门专业上浮的政策。普通本科按照“双一流”整校全专业最高上浮10%;其他院校上浮8%7%。“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院校全专业、高水平专业群高职院校具体上浮专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之行。

新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价格科    刘德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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