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委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0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汉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10月10日,共收到1份意见(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件),内容是对公安交管部门监管的建议,已在办法中明确。具体意见及反馈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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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情况说明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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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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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第十五条第六款允许临时占道停放。建议1.划出临时停车位,注明夜间21时至次日7时使用。如果没有划线,停放不规范。2.时间内是合规停放,时间外就是违停,如何有效管控?依靠警力不现实,建议增设摄像头24小时监控,及时手机短信提醒,比如龙岗学校门口的提醒就非常及时有效。 |
已明确。在办法第四条明确“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停车区域划分、道沿石以下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和日常监管等工作”;第十五条(六)明确“在城市停车资源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由公安交管部门确定并公示),允许车辆夜间21时至次日7时临时占道停放。” |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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