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委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7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汉中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个单位7条意见建议,其中已采纳2条,未采纳5条。具体意见及反馈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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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情况说明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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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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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网汉中供电公司) |
1.第五条,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160kW及以下)建议改为“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160kW及以下低压小微企业(含民营经济组织)”。 |
采纳第1和第6条。第2-5条、第7条建议无相关政策依据,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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