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关于2009年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通知》精神,我们立即通知有关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经过初审后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现随文报上,请审查。
附件:1、汉中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汇总表
2、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报材料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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