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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发改规划〔2009〕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2009-07-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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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计划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和省发改委2009年工作安排,为了配合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财政政策,我市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快城市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全市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尽快建成投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发计局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凡是申报的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必须做到前期工作扎实、到位,各种资料及批复文件齐全,具备开工条件,方可申请上报。

  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能和乙级(含乙级)资格以上的设计单位。

  三、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有关文件。主要包括:1、项目可研的批复文件、2、土地审查的批复文件、3、环境审查批复文件、4、当地污水处理收费文件、5、污水处理企业营业执照、6、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地方财政承诺文件、银行贷款承诺文件、企业自筹承诺文件、利用外资承诺文件、当地政府出具的非国有企业出资人证明)等(请按1-6项顺序将每个项目的材料汇编成册,并加目录);

  四、填报投资计划编报软件。要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编报年度投资计划草案(软件及使用说明在我委互联网http://tzs.ndrc.gov.cn/xmrjxz下载最新版本)。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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