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台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项目审批难、落地慢等堵点问题,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红蓝章”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容缺受理和提前介入服务,以“蓝章”预审打破前置条件制约,以“红章”确认最终依法合规审批结果,将项目的“等地期”、部门的“决策期”变为建设单位的工作期。
提前介入,并联预审。审批部门打破前置审批条件制约,在项目决策后即提前介入,开展并联预审。重点对企业合同及第三方图审机构编制的施工图纸进行前置审查,并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以加盖“蓝章”的形式固化预审成果。“蓝章”预审批意见在各部门间共享互认,并作为办理其他“蓝章”预审事项支撑性材料。采取“倒推模式”,在立项前向项目单位先行发放施工许可证申办材料清单,指导其对标完善相关手续,进一步加快并联审批办理进度。
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申报单位在完成项目建议书,并书面承诺限期提交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后,即可容缺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改部门加盖预审批“蓝章”。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于土地出让期间同步并行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前,可先行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自然资源部门加盖预审批“蓝章”。在施工许可阶段,在建设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前,依据各部门“蓝章”预审批结论,容缺核发施工许可证,并加盖行政审批部门预审批“蓝章”。
快速办理,及时转换。在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完成土地摘牌、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程序后,各审批部门及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在正式批复文件上加盖“红章”,实现“蓝章”预审批结论向“红章”正式审批结果的高效转换。目前,全区项目审批部门已全面启动“蓝章”预审机制,10个项目进入“红蓝章”审批流程。其中:6个项目已完成“蓝章”向“红章”的转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30%再加速。(供稿:汉台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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