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3-000245 | 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17日 09:59 |
| 来 源: | 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 内容概述: |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4个方面9项任务。在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方面,巩固提升脱贫地区、革命老区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电网薄弱地区电网建设改造。在精准升级农村电网,提升农村电网现代化水平方面,因地制宜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提升农村电网装备水平,增强农村电网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在加强网源规划建设衔接,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在推进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助力农村电气化水平提升方面,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
针对汉中的政策机遇: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议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高质高效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建议发改部门围绕9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编制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明确任务目标、建设重点等。各电网企业按审定的政府部门规划编制企业规划,建立三年期项目储备库和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建议发改、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农网还贷资金,金融监管部门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对脱贫县区的倾斜支持,各电网企业加强与省公司的沟通衔接,加大工程投资力度。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307/t20230714_1358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