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3-000244 | 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12日 09:59 |
| 来 源: | 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 内容概述: | |||
国家发改委印发《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台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6章22条,包括总则、创建申报、批复设立、建设管理、考核评估、附则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写指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两个附件。
《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的最新规定,规范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建设、考核等有关要求,细化了有关程序;明确了国家发改委、省级发改委、示范区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对示范区建设管理的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提出了在年度总结评价的基础上,建立有奖有罚的激励约束机制、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示范区全周期闭环管理;制定了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写指南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细化了示范区申报及考核评估要求。
《管理办法》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力有序有效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和安全水平。
针对汉中的政策机遇:建议市发改委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衔接,对照申报条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能源矿产开发等产业,抓紧编制申报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方案,争取纳入全省示范区范围。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307/t20230710_1358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