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3-000303 | 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16:25 |
| 来 源: | 循环院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 内容概述: | |||
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针对汉中的政策机遇:一是建议工信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建议科技部门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用,常态化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对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https://www.gov.cn/govweb/zhengce/202307/content_68930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