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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动态速递2024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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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07000026/2024-000276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1日 17:18
来       源: 市循环院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内容概述:
央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系列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
一、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20249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预计向金融市场释放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
二、下调政策利率
927日起,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70%调整为1.50%,将带动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企业和居民利息负担变轻。公开市场14天期逆回购和临时正、逆回购的操作利率继续在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上加减点确定,加减点幅度保持不变。
三、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的附近,预计平均下降幅度在0.5个百分点左右。银行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预计这一项政策将惠及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平均每年减少家庭的利息支出总数大概1500亿元左右。
四、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各地因城施策自主确定是否采取差别化安排,并确定最低首付比例下限。
五、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六、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
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1231日。
2、《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1231日。
七、做好小微企业续贷工作
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三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四是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贷款办理续期时,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五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八、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合同约定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同期保持不变。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
针对汉中的政策机遇:一是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抓好我市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工作,择优筛选优质项目推荐给金融机构,精准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会同房企积极开展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购房推介活动,提升汉中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成效;二是建议市委金融办指导各金融机构落实落细各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知悉范围,降低消费者购房门槛,推动商品房去库存进程,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建议工信部门梳理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并将其推送给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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