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6-000144 | 发布时间: | 2026年06月01日 16:21 |
| 来 源: | 市研究院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 内容概述: | |||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继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从工作目标看,不同于2025年度要求“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今年《通知》要求入围城市“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老旧片区人居环境”。
从申报条件看,今年入围城市的门槛从2025年度的“大城市及以上城市”放宽至“地级及以上城市”,评选城市数量从“不超过20个”缩减为“不超过15个”。
从补助标准看,今年继续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与2025年度一致。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从支持方向看,中央财政资金继续支持入围城市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机制建设两个方向。对于城市更新重点样板片区建设,今年《通知》新提出“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市政设施,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消费型基础设施等”。对于城市更新机制建设,《通知》要求建立有利于统筹用好财政、金融资源的机制。财政资金方面,充分运用好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等,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能。金融支持方面,探索优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针对汉中的政策机遇:建议住建、财政等部门抢抓地级及以上城市纳入支持范围的申报机遇,主动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编制竞争性申报材料,全力争取省级参评资格,力争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