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工作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符合国家级发展规划及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求,支持省级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鼓励有关行业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这从根本上厘清了政府投资基金与纯市场化基金的本质区别,即政府投资基金不是追求短期财务回报的逐利工具,而应立足于服务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盈利不是第一目的,产业发展与投资引导更为重要。
建议:一是市委办(金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要主动对接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科技、工信、国资等部门,了解各自领域最新产业政策,统筹规划全市政府投资基金布局、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向关键领域,最大限度提升政策效果与资金效益。二是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指导好县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工作办法》,对各级基金设立发起部门征求意见的事项,按照基金审批层级,对基金投向领域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出具相关意见。三是我委将依据《工作办法》对新设立的同级政府投资基金做好投向领域审查工作,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认真审查,严防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明确禁止的产业领域基金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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